允許列支捐贈比例是多少?

2017-09-07 14:0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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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列支捐贈比例是多少?個人符合條件的捐贈是30%,但是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同樣不允許扣除,有不明白的網友請看下文,本文由會計學堂整理!

允許列支捐贈比例是多少?

允許所得稅前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是指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

捐贈允許扣除的一般規定:

一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通過前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等第一類別和第二類別60家單位用于公益救濟性捐贈,企業在年度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二是個人通過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等第二類別45家單位用于公益救濟性捐贈在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三是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等第三類別21家單位用于公益救濟性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允許列支捐贈比例是多少?

內、外資企業公益捐贈支出在稅前扣除比例規定不同.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規定,外資企業用于中國境內公益、救濟性質的捐贈支出,可以全額作為企業當期的成本、費用列支.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相關規定,內資企業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支出,大多數只允許按照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稅前扣除.但內、外資企業的公益捐贈范圍界定是一致的,均是指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或國家機關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自然災害的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無論是內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贈或通過國家機關和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之外的組織進行的間接捐贈均不允許稅前扣除.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稅30%以內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同樣不允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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