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勞務所得和其他勞務所得的區別
答: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收入調節稅的征稅對象之一.是個人獨立從事設計、安裝、制圖、醫療、會計、法律、咨詢、講學、投稿、翻譯、書畫、雕刻、電影、戲劇、音樂、舞蹈、雜技、曲藝、體育、技術服務等項勞務的所得.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資、薪金形式從其工作單位領取的,則屬于工資、薪金所得,不屬于勞務報酬所得.除一般勞務報酬所得以外的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可以選擇其他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次勞務報酬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工資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文件第十九條的規定:"關于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分問題
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上文內容就是一般勞務所得和其他勞務所得的區別,工資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別,閱讀之后是不是對這兩塊的概念更加清晰了呢?這些都是和我們會計工作息息相關的.會計學堂持續為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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