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站棄置費用第二年怎么算
棄置費用
棄置費用也叫棄置成本,或資產棄置義務, 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國際公約等規定,企業承擔的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等義務所確定的支出,如核電站核設施,石油開采設施等的棄置和恢復環境義務等.
核電站棄置費用第二年怎么算
因為棄置費用是一項預計負債,在入賬時是以折現價值入賬的,在后續計量中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即使算棄置費并計入財務費用中,棄置費用第二年的財務費用要加上第一年的財務費用乘以利率

案例分析
乙公司經國家批準20×7年1月1日建造完成核電站核反應堆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為2500000萬元,預計使用壽命40年.根據法律規定,該核反應堆將會對當地的生態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企業應在該項設施使用期滿后將其拆除,并對其造成的污染進行整治,預計發生棄置費用250000萬元.假定適用的折現率為10%.乙公司與棄置費用有關的賬務處理如下(分錄單位:萬元):
(1)20×7年1月1日,棄置費用的現值=250000×(P/F,10%,40)=250000×0.0221=5525(萬元)
固定資產成本=2500000+5525=2505525(萬元)
借:固定資產 2505525
貸:在建工程 2500000
預計負債 5525
(2)第1年應負擔的利息費用=5525×10%=552.5(萬元)
借:財務費用 552.5
貸:預計負債 552.5
以后年度,企業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每年財務費用.
第二年增加的利息計人財務費用和預計負債=(5524+552)×10%=608(萬元)
第二年該項預計負債余額=5524+552+608=6684(萬元)
(3)發生棄置費用時
借:預計負債 552.5
貸:銀行存款 552.5
本文通過講解什么叫棄置費用以及核電站棄置費用第二年的計算方法,還有結合具體案例綜合分析了核電站棄置費用第二年怎么算,相信大家通過本文的學習已經掌握了這個知識點,如果還有初級會計相關的疑問,夠可以到會計學堂資訊欄目和小編一起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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