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黃金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答: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黃金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42號文件規定:
1,黃金生產和經營單位銷售黃金(不包括以下品種:成色為AU9999,AU9995,AU999,AU995;規格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黃金,以下簡稱標準黃金)和黃金礦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稅;進口黃金(含標準黃金)和黃金礦砂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2,黃金交易所會員單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標準黃金(持有黃金交易所開具的《黃金交易結算憑證》),未發生實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的,由稅務機關按照實際成交價格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時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的標準黃金不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

銷售黃金的消費稅稅率
答: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稅率:5%
計稅依據
1. 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17%或征收率3%)
2.金銀首飾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金銀首飾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3.帶料加工的金銀首飾,應按受托方銷售同類金銀首飾的銷售價格確定計稅依據征收消費稅.沒有同類金銀首飾銷售價格,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5%)
本篇文章圍繞銷售黃金產生的稅費,講解了兩個問題,一個是銷售黃金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另一個是銷售黃金的消費稅稅率.更多的稅率問題,還請繼續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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