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發票已認證抵扣要開紅字發票處理辦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第一條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二)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三)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四)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因此,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認證抵扣,不符合專用發票作廢條件,該發票不能作廢.應按上述規定開具紅字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如何做帳?
1、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后,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原材料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發票認證后確認進項稅可抵扣)
銀行存款/現金
2、發票抵扣的意思是用發票上所載的稅額來抵減應交稅額,這種情況基本只發生在"增值稅"這個稅種上.就是用購入增值稅應稅商品所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來抵減賣出增值稅應稅商品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關于進項發票已認證抵扣要開紅字發票處理辦法.增值稅專用發票從開具日起的180天之內,需要進行認證才可以進行抵扣.注意,如果發現發票開具錯誤,或者出現銷貨退回的話,是不符合專用發票作廢條件的,所以需要開紅字發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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