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地點如何規定的
根據《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文件第五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因此,在確定城市維護建設稅所在地時,應根據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地點據以確定,即三稅納稅地點在哪個地方就按該地方適用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申報繳納.

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城建稅是根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不同層次的需要而設計的,實行分區域的差別比例稅率,即按納稅人所在城市、縣城或鎮等不同的行政區域分別規定不同的比例稅率.具體規定為: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這里稱的"市"是指國務院批準市建制的城市,"市區"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市轄區(含市郊)的區域范圍.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這里所稱的"縣城、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縣城、縣屬鎮(區級鎮),縣城、縣屬鎮的范圍按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城鎮區域范圍.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屬鎮的,稅率為1%.
納稅人在外地發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按納稅發生地的適用稅率計征城建稅.
穗地稅函[2005]216號文明確:隨著城市化工作進程的不斷深入,市屬各縣有的已撤縣建市,有的撤市設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地稅征收機關對轄區內發生變化的區域,須按區域的屬性分別按以下適用稅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屬于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地點如何規定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納稅依據的,所以它的納稅地點自然也應當于它們一致,至于稅率是多少,大家還是自行在本文中學習了解吧.感謝大家的閱讀,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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