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怎么辦
國有建設用地到期后,該地上房產仍屬于購房者所有.如果屬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會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后可去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
依據《物權法》第149條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相關規定
1.以無償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以有償出讓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的,使用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余期限.
4.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5.非住宅建設用地
(1)期滿如需繼續使用,應當至遲于屆滿前1年申請續期;
(2)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怎么辦?依據《物權法》,國有建設用地到期后,該地上房產仍屬于購房者所有.....,不過,在這里小編還要提醒大家的是地上建筑,住宅與非住宅還是不一樣的,詳情大家還是在本文中自行學習吧,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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