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上年多發工資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答:首先要明白“應付工資”科目的借貸方各反映的是什么。
它的借方反映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
而收回工人工資就說明這些工資是不應該給職工的,實際支付的工資多了,應沖回。所以不應該在借方,應將它記入貸方。
分錄為:
借:庫存現金 (黑字)(摘要--收回多發工資)
借: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紅字)(摘要---沖多發工資)

如果是計提時工資多做了,分別處理:
1)如果是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計提多了,本月直接少提就是了。因為都是本年損益,不影響年度利潤和企業所得稅。
2)如果是生產成本多計提了,會影響當期成本的真實性,需要沖回。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生產成本 / 制造費用
如果金額較小就不用沖回了,直接從本月扣除就是了。
看完本篇文章,對于收回上年多發工資的賬務處理相信您心中有一個明確的答案了。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歡迎您多多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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