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個學員火急火燎地打電話給我,說他們公司開給客戶的一張全電發票,客戶嫌品名寫錯了要退回來重開,但發票已經入了賬,跨了月,系統里怎么也點不了紅沖。他問我是不是得去稅務局柜臺才能辦,我說你先別慌,把電子稅務局打開,我一步一步教你。其實全電發票的紅沖跟傳統紙質發票完全不一樣,以前那種先填紅字信息表再開紅票的流程已經過時了,現在全電發票都是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里的“紅字發票確認單”來做。我讓他登錄電子稅務局,進入“稅務數字賬戶”,找到“發票業務”模塊,點開“紅字發票確認單申請”。注意這個地方容易走神——很多新手一進去看到“紅字發票開具”就直接點,但其實必須先申請確認單,確認單通過之后才在“紅字發票開具”里調用。他當時就差點點錯,我說你慢點,先看頁面左上角有沒有“申請”兩個字,如果直接是“紅字發票開具”按鈕,那是老界面,你得先退出重新進“稅務數字賬戶”里的“發票業務”才能看到正確的入口。
申請確認單的第一步是選擇發票類型。全電發票目前分電子發票和紙質發票兩種,但紅沖流程一樣。他填的是電子專票,我讓他勾選“紅沖原因”,常見的比如“銷貨退回”“開票有誤”“銷售折讓”“服務中止”等等。他跟我說客戶給的理由是“品名開錯了”,那就選“開票有誤”。然后輸入原發票號碼,系統會自動調出原發票的信息,包括金額、稅額。這里有一個關鍵點:如果原發票已經抵扣了,買方需要先做紅字確認,也就是在買方稅務數字賬戶里點“確認”,否則賣方單方面申請的確認單是無效的。他客戶那邊還沒來得及抵扣,所以我讓他直接選“未抵扣”,這樣確認單提交后系統自動審核,不需要對方確認。我當年處理跨年發票就栽過跟頭——有一次12月開的發票,買方在1月才抵扣,我按“未抵扣”提交了確認單,結果紅沖后買方的進項轉出找不到了,導致次年匯算清繳時被稅務局打電話問詢,補了滯納金。后來我學乖了,每張發票紅沖前一定先問清楚對方有沒有抵扣,哪怕對方說沒抵扣,我也在申請時選“已抵扣”然后讓對方法人或者財務負責人登錄稅務數字賬戶做一個“紅字確認”,這樣萬無一失。
他提交確認單之后,系統提示“審核中”,我說你別關頁面,就在這里等。全電發票的審核一般幾分鐘就有結果,不像以前紙質票要跑稅務局。果然兩分鐘后,他收到短信通知確認單審核通過。接下來就是開具紅字發票了。我讓他回到“稅務數字賬戶”首頁,點擊“發票業務”里的“紅字發票開具”,系統會自動帶出剛才審核通過的確認單信息。他確認了原發票的金額和稅額,點了“開具”。我特意提醒他,全電發票的紅沖金額不能大于原發票,如果原發票金額是10萬,你紅沖11萬是過不去的,系統會報錯。他按我說的操作,紅票瞬間就開出來了。然后我讓他把紅字發票下載成PDF或者OFD格式發給客戶,客戶拿到后就能做進項轉出處理了。他長出一口氣說,原來這么簡單,之前在網上查的教程都是教怎么填紙質紅字信息表,根本不對版。
說到紙質發票的紅沖,我其實挺懷念那個年代的,因為紙質票紅沖的坑更深。比如那種跨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你先要在升級版開票系統里申請紅字信息表,然后稅務局端審核通過后,你才能在開票系統里“導入”信息表并開具紅字發票。但很多人不知道,填寫信息表的時候,“申請填開”按鈕和“直接開紅票”按鈕挨得很近,點錯的話信息表就作廢了,而且一個批次只能申請一張信息表,作廢后要等三天才能重新申請。我第一次處理跨年發票時就是點錯了,氣急敗壞地跑稅務局,窗口大姐說小伙子你回去重新申請吧,我說我已經作廢了,她說那等三天再來。我當場就石化了。后來主管檢查時發現我那個月紅沖的發票因為信息表時間跨月,導致申報時進項轉出沒對上,差點被認定為異常憑證。從那以后我每次操作紙質紅沖都先在旁邊貼一張便簽紙,寫“先點申請填開,再點保存”,用鮮艷的馬克筆描粗。
當然,全電發票的紅沖也不是完全沒有坑。比如有些地方稅務局對紅沖次數有限制,同一張發票累計紅沖金額不能超過原發票金額的100%,這個一般沒問題,但你如果連續紅沖兩次,第二次可能被系統攔住,提示“該發票剩余紅沖金額不足”。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發票已經被部分紅沖了,比如原發票100萬,第一次紅沖30萬,第二次想沖剩余的70萬,沒問題,但如果第一次沖了50萬,第二次又沖50萬,系統會報錯,因為剩余金額只剩50萬。所以每次紅沖前最好查一下該發票的歷史紅沖記錄,在稅務數字賬戶里有個“發票信息查詢”功能,能看到每一張發票的紅沖明細。我建議各位同行養成習慣,每次紅沖前置頂一個Excel表格,記錄發票號碼、紅沖日期、金額、原因,方便月底對賬。
還有一點很關鍵:紅沖發票的時間節點。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是,開具紅字發票應當在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時,或者符合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開具。但實踐中,很多企業為了平賬,跨年之后才來紅沖上一年的發票。這時候你要特別注意,因為上一年已經做過匯算清繳了,紅沖之后涉及到收入沖減和成本調整,可能需要做追補申報或者專項申報。我2018年就踩過這個雷:1月份給客戶補開了一張紅字發票沖掉去年的應收款,結果審計時對方說這筆收入已經在稅務賬上做了,你紅沖應該在當年做,跨年紅沖必須向稅務局說明情況,否則可能會被認定為偷漏稅。后來我跑了三趟稅務局,提交了情況說明和合同,才把這事兒擺平。所以我的建議是:重大金額的紅沖,盡量在當年12月31日之前處理完,實在來不及的,先做一個會計上的收入沖減,同時掛一個“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等第二年匯算清繳時再按照實際紅沖的發票做納稅調整。
還有一個常見的疑問:全電發票紅沖之后,原發票的電子數據會不會消失?不會。你開具紅字發票后,原發票仍然存在于你和買方的稅務數字賬戶里,只是狀態會變成“已紅沖”。買方在“全量發票查詢”里查看原發票時,會看到一個“紅沖標識”為“是”。這一點很重要,很多客戶拿到紅字發票后不知道怎么做分錄,以為原發票要撕毀或者作廢。我會告訴他們:原發票是合法有效的憑證,只是被紅字發票抵銷了,會計上應該做相反分錄,同時把紅字發票作為附件放進憑證。對于電商企業尤其要注意,紅沖發票的電子版最好單獨存檔,因為平臺可能會要求提供紅沖證據才能退款。
讓我再啰嗦一句政策口徑的事。其實全電發票的紅沖流程目前各地稅務局執行細節還有差異,比如上海和廣東的電子稅務局界面不太一樣,廣東在“稅務數字賬戶”里有個“紅字發票管理”專門菜單,而上海直接集成在“發票業務”里。甚至有的省份要求紅沖金額超過10萬元時必須上傳合同或者協議作為附件。我說的這些是基于全國統一規范的操作,但你最好先打12366確認一下你所在地區的具體要求,別嫌麻煩。我上周幫一個內蒙古的學員處理紅沖,發現他們電子稅務局要求先申請“紅字發票信息表”再開票,跟全電發票標準流程不一樣,一問才知道當地還在用過渡期系統。所以千萬別盲目套用別人的截圖,一定要以你登錄后的頁面實際顯示為準。
避坑指南:全電發票紅沖時,如果原發票已被抵扣,務必讓買方先完成“紅字確認”再提交你的確認單,否則你的紅沖會無效。另外,確認單審核通過后必須在當天開具紅字發票,隔天確認單會自動失效。我見過一家公司因為審批流程走了三天,確認單作廢了又得重新申請,被老板罵了一頓。
最后說說紅沖的稅務申報問題。很多會計紅沖完就忘了在申報表里反映,導致增值稅申報表比對不通過。正確的做法是:如果是全電發票,系統會自動采集紅字發票的數據,你在申報增值稅時,附表一“本期發生額”里會自動顯示負數,你只需要核對一下金額。但如果你用的是手工申報或者老系統,可能需要手動填寫紅字發票的金額到“本期應退稅額”或“進項稅額轉出”欄次。特別是購買方,如果收到紅字專用發票,必須做進項稅額轉出,否則會被系統識別為“涉嫌虛抵進項”。我有個朋友就是這毛病,收到紅字發票忘了轉出,稅務局預警后他補了稅和滯納金,還寫了檢查。所以他后來每次紅沖后都設置一個日歷提醒,三天后檢查申報表里是否已經體現。
篇幅有限,今天主要說全電發票紅沖這個最常見的場景。其實紙質發票紅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紅沖、出口發票跨月紅沖,流程上各有細致差別,我以后慢慢聊。最近整理了一份全電發票紅沖操作流程截圖,從申請確認單到開具紅票,每一步都標注了容易點錯的地方,誰要就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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