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領用自產產品需要確認收入嗎
答:依據會計準則,在建工程領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不符合收入確認的條件。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而此業務既不是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對企業的所有者權益亦無影響,同時不會導致經濟利益的留入),所以不應確認收入。
但在稅收方面,卻應視做銷售計算交納相應稅金(視同銷售是指在會計上不作為銷售核算,而在稅收上作為銷售,確認收入計繳稅金的商品或勞務的轉移行為)。
會計處理上,此業務屬于視同銷售中的“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一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要按規定計算銷項稅額,按成本結轉,不確認收入
借:在建工程(非生產經用機器、設備)
貸:庫存商品(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公允價值*增值稅稅率)

在建工程領用自產產品和領用原材料的分錄怎么做?
① 在建工程領用自產產品應視同銷售,應作分錄:
借:在建工程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結轉成本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② 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計入在建工程,應作分錄: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在建工程領用自產產品需要確認收入嗎?解答詳情內容就在上文內容中了,如果你們對于“在建工程”還有疑問的地方,不會怎么做賬都可以來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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