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核銷收回的賬務處理
收回已核銷的壞賬的會計分錄如下:
核銷壞賬: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壞賬收回: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在“壞賬準備”科目部分有明確的規定:“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作為壞賬,轉銷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已事實發生損失的部分,個人認為不需從資產減值損失轉入管理費用科目。資產減值損失不同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準則上明確作為一個過渡科目,最終實現以后均要轉出。資產減值損失是一個綜合性的科目,既可以核算預計損失,也可以是實際損失。實際發生損失以后也無需將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從該科目轉出,而是按扣除已計提減值損失后的凈損失計入相應的科目。
壞賬準備是一個應收賬款的備抵科目,是根據你的應收賬款以及其他應收款的余額以及具體的賬齡來計算的,現在壞賬準備余額有1000元,并不是一直都在無法轉銷的,如果年底根據余額計算,不需要計提壞賬準備了,就可以轉銷了。
壞賬核銷收回的賬務處理為會計學堂整理,壞賬準備的會計處理的三個流程,也就是發生了壞賬,這要計提壞賬準備,再一個就是核銷,然后是收回,當然最后一步的可能小,所以忽略的人不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