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現金的能不能開專票
一、一般納稅人現金支付,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三、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四、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二章現金管理和監督第五條 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工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六)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報國務院備案。
第六條 除本條例第五條第(五)、(六)項外,開戶單位支付給個人的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者銀行本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一般納稅人為什么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領購使用專用發票。
1、會計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者。
2、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
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者。上述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確定。
3、銷售的貨物全部屬于免稅項目者。
4、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5、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收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現金的能不能開專票?開具專用發票跟是否用現金付款是沒有關系,只要符合專用發票開具的要求,就可以開具專票,具體專用發票開具內容通過會計學堂網加深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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