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汽車代收牌照費和保險費能否開具增值稅發票
答: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車輛買保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答1、車輛保險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抵扣進稅額
2、相關政策規定: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代收車船稅、滯納金、含車船稅合計等,作為納稅人報賬憑證.
3、企業可以憑保險公司開具的發票的備注欄記載的車船稅合計來入賬,即增值稅發票作為納稅人報帳憑證,報帳金額包括增值稅發票備注欄注明的車船稅合計(包括稅款和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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