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些單位不給開專票?
答:這是從納稅人身份來區分的,有些單位不能開專票。
1.行政事業單位是非增值稅納稅人,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也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及其他個人、自然人不能取得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目前只有試點城市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可開具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
3.免征增值稅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出口的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銷售舊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6.差額納稅的部分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法規遵從度不夠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8.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除了以上,還有一些也是為什么有些單位不給開專票的原因,比如: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摘自《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該規定自2007年1月1日執行 原《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1993〕150號)同時作廢。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為什么有些單位不給開專票的全部內容,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如大家還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點擊窗口問老會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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