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增值稅是由政府征收的一種特殊稅種,以稅務稅種的形式對商業土地稅務征稅。
土地增值稅的特點是:
一、根據稅基收取稅款。 土地增值稅的稅基是土地的價值,通常由土地市場確定,不包括其他方面的投入,如建筑費、裝修費等,有利于激勵企業投資土地,拓寬地方財政收入來源。
二、范圍寬泛。 土地增值稅的征收范圍比較寬泛,包括商住性質的土地在內,除國家禁止采伐的林地外,基本上所有經營性地產均可征收土地增值稅。
三、高效性。土地增值稅的征收高效性比較強,一旦土地被銷售出去,便將觸及稅收征收,有利于政府盡早收取稅款,增加經濟活動的彈性,促進財政收入的形成。
四、征收率較低。 目前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率一般在1%~3%之間,有利于促進土地發展,維護各方利益,便利企業投資土地。
五、允許抵扣和減免。 根據具體情況,政府可以允許投資者對土地增值稅進行抵扣和減免,以鼓勵土地投資者投資,有效地帶動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
拓展知識:
1.土地增值稅的征收對象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企業。企業是指在收益期內從土地使用中以營利方式得到收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土地增值稅征收的價值類型
增值稅通常分為升值稅和折舊稅。升值稅是指地主在出售土地時,將原來價值的基礎上增加的價值征收的稅。升值稅的征收,反映了土地價值的變動,因此它的本質是土地的增值稅。折舊稅是指地主在出售土地時,下降的價值征收的稅。它的本質是土地的折舊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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