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給員工的過節補貼需要交個稅嗎?
答:公司發給員工的過節補貼仍需要交個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八條規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p>
第十三條規定:“稅法第四條第三項所說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第十四條規定:“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說的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p>
綜上所述,公司發給員工的過節補貼應當全額并入工資薪金收入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于本文給您帶來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這些您應該清楚了:公司發給員工的過節補貼仍需交個稅。更多個人所得說方面的問題,請繼續關注會計學堂。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