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按照規定期限預繳企業所得稅會加收滯納金嗎?

2017-06-12 12:5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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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按照規定期限預繳企業所得稅會加收滯納金嗎?

問:沒有按照規定期限預繳企業所得稅會加收滯納金嗎?

回復:《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預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9〕34號)規定,對未按規定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假設納稅人企業第一季度的應當所得稅10萬元,預繳申報期截止4月15日,而該企業實際4月18日才去繳納,則應當加收滯納金:

應收滯納金=100000×3×0.05%=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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