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境內非限售股個人所得稅
答: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依據:財稅[2009]167號)

轉讓境內非限售股個人所得稅計征方法
個人轉讓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限售股轉讓收入,是指轉讓限售股股票實際取得的收入。
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買入時的買入價及按照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
合理稅費,是指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不能準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政策依據:財稅[2009]167號)
本文詳細見介紹了轉讓境內非限售股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也講解了轉讓境內非限售股個人所得稅計征方法。作為一名喜歡投資股票的民眾,最好是知道股票的買賣其實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如果你閱讀了本文,對本文的介紹不是很明白,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可以給你更明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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