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經銷商試駕車能否給自己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2019-05-17 19:3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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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家4S店經銷商,也需要自己的公用車,方便接送客戶或者其他用途,那么,汽車經銷商試駕車能否給自己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會計學堂小編就此問題查閱了相關資料并整理在下文,希望能對您有幫助!

汽車經銷商試駕車能否給自己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正文1納稅人外購貨物自用,不需要為自己開具發票。但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實施條例》和《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102號令)要求,機動車初次登記時須提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作為特殊情況,汽車4S店外購的自用車輛可向本單位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的虛開發票行為。

 汽車經銷商試駕車能否給自己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機動車銷售發票計算公式:

增值稅稅額=價稅合計-不含稅價

不含稅價=價稅合計÷(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機動車銷售發票如何重新補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227號)規定:“具體程序為:

一、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消費者到機動車銷售單位取得銷售統一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

二、到機動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并登記備案。

三、由機動車銷售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售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消費者憑重新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辦理相關手續。

什么是機動車銷售發票?

機動車銷售發票,為電腦六聯式發票。即第一聯發票聯(購貨單位付款憑證),第二聯抵扣聯(購貨單位扣稅憑證),第三聯報稅聯(車購稅征收單位留存),第四聯注冊登記聯(車輛登記單位留存),第五聯記賬聯(銷貨單位記賬憑證),第六聯存根聯(銷貨單位留存)。第一聯印色為棕色,第二聯印色為綠色,第三聯印色為紫色,第四聯印色為藍色,第五聯印色為紅色,第六聯印色為黑色。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印色為黑色。機動車銷售發票規格為241mm×177mm。當購貨單位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第二聯抵扣聯由銷貨單位留存。

有關“汽車經銷商試駕車能否給自己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解答,小編總結以上,認為是可以開具發票的,并且不屬于虛開發票。如果還有其他關于企業的財務問題,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會計學堂的老師們會熱心的為大家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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