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副產品免稅該如何做會計核算?
答:《增值稅條例》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因此,會計學堂認為,對于農副產品免稅,可以這樣處理:

1、購進時:
借:庫存商品
貸:庫存現金
2、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雞蛋銷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同時將“應交稅費”轉入“營業外收入”: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農副產品免稅的會計核算,您現在清楚了嗎?如果您還有哪個地方不明白的話,可以問一下我們的會計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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