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如何在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企業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企業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廣告是通過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的,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發票,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舉例說明:今年你的收入為100萬,廣告費為10萬,利潤為20萬吧.那么你今年廣告費超過標準8萬,應繳企業所得稅=(20+8)*33%=9.24
假如明年你的收入為100萬,廣告費為1萬,利潤仍為20萬.那么你廣告費準予扣除標準為2萬,但你只發生了1萬,好,就可用上年結轉下來的8萬中的1萬來補足.
應繳企業所得稅=(20-1)*33%=6.27
假如后年你的情況依然同上一年的話("明年")計算結果也是一樣(同"明年"的結果)
這樣可以延續5年.
也就是說"廣告費超出部分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是指的這個意思.那么你前面的兩個疑問也就好懂了.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標準是多少?
答:目前,企業所得稅法是將廣告費及業務宣傳費的扣除是捆綁在一起的.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一般情況下,只要總額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都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
廣告費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的;
2.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發票;
3.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廣告費如何在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上文小編就先簡單介紹到這,更多廣告費的相關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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