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借方無法收回怎么處理
答:1、其他應收款變成了壞賬的賬務處理是:
(1)計提壞賬時:借:資產減值損失-其他應收款貸:壞賬準備
(2)確認損失時:借:壞賬準備貸:其他應收款
2、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其他應收款進行檢查,預計其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并計提壞賬準備。企業對于不能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按照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3、經批準作為壞賬的其他應收款,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已確認并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其他應收款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并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其他應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為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本文詳細介紹了其他應收款借方無法收回怎么處理,也介紹了什么是其他應收款。通過介紹可以知道,其他應收款是企業資產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屬于貨款之外的其他應收款項。一旦發生壞賬,需要按照本文所講進行處理。如果你不太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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