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專票退票的證明怎么寫
答:證明
XXX國稅局:
我公司在XXXX年XX月XX日,在貴局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號碼:XXXX,金額:XXXX元,由于對方退貨的原因,需要把代開的發票退回紅沖,特此證明.
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遇有銷貨退回、銷售折讓及發票填開錯誤等情形的,如果納稅人退回代開專用發票的全部聯次,且退票發生在開票當月,稅務機關可對開具的專用發票進行作廢;在未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或雖已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但購貨方已將專用發票抵扣聯報送稅務機關認證的情況下,一律不得作廢已開具的專用發票.
所需資料:
1、《退(抵)稅申請表》一式四份
2、應退稅款銀行回單復印件
3、以上資料加蓋公章

代開專票錯誤能不能作廢?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二條規定,代開專用發票遇有填寫錯誤、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按照專用發票有關規定處理.
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時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中作廢,重新開具.代開專用發票后發生退票的,稅務機關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作廢或開具負數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需要重新開票的,稅務機關應同時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多退少補;對無需重新開票的,按有關規定退還增值稅納稅人已繳的稅款或抵頂下期正常申報稅款.
因此,如果代開專票出現錯誤或者出現退貨等情形,納稅人可以申請作廢該專票,而且不會因此多繳稅款.
關于代開專票退票的證明怎么寫小編已經講解完畢了,相信閱讀完后大家都已經有所了解了,如果你覺得本篇文章還不錯,可以把它分享給你身邊一起學習會計的朋友,會計學堂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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