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貨物預收賬款的賬務處理應按照出口合同約定的有關事項執行。具體而言,應當:
一、記賬。境內出口企業簽訂的出口合同多為信用交易,即買方先支付預付款,然后出口企業運輸貨物后,買方再付款尾款。其中預付款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境內匯入企業銀行賬戶,并作相應的銀行記賬收款憑證處理,再由企業記賬,將預付款收款情況記載在應收賬款賬簿中。
二、出口貨物預收賬款的收入認可。為有效管理企業的收入,應經過收入審核認可,經企業收入審核認可的出口貨物預收賬款,按出口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在境內匯入企業銀行賬戶,并作相應的銀行記賬處理,經企業記賬,將預付款收款情況記錄在應收賬款賬簿中。
三、出口貨物預收賬款的核銷。核銷一般指企業有了正式發票后,在賬簿上登記,并同時將原應收賬款減去,將金額入賬,這種方式可準確記錄企業收入,反映賬務實質內容,并改變了原應收賬款,但賬款的審核仍應做,以確保貨物順利出廠,真實反映各方的經濟行為。
拓展:出口貨物預收賬款的賬務處理還可以包括記賬準備、報稅處理等。記賬準備是指準備出口貨物預收賬款記賬及相關憑證,報稅處理是指對出口貨物預收賬款的稅金收入進行納稅申報,并依據當地規定,以支票、轉賬等方式做好納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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