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這話可能得罪人,但事實就是,中國保險法第十六條寫的很清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費率的,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說白了,你投保時忘說的那個“小毛病”,如果保險公司當時知道了會加費或者除外承保,那后續理賠就懸了。尤其是對于小青龍8號這種保障極強的產品,覆蓋210種高發疾病,重疾能賠6次,還有醫療金和住院津貼,保險公司在核保時對健康告知的審核是非常嚴格的。
但你要是問我,是不是所有忘告知的情況都沒救了?那也不是。這里有個關鍵條款叫“兩年不可抗辯”。合同成立兩年后,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出險了要賠。但前提是,你得證明自己不是故意的。問題來了,你怎么證明?
在高凈值客戶的財富架構里,保險金是重要的資產配置工具,尤其是重疾險的理賠金,在債務隔離和財富傳承中扮演的角色太關鍵了。如果因為一個小小的告知瑕疵導致理賠糾紛,整個財富規劃都可能出現缺口。我這么跟你說吧,你為孩子配置小青龍8號,年繳保費不高,但保額高、保障全,重疾最高賠6次,依次賠100%、120%、140%、160%、160%、160%基本保額,中癥輕癥也能各賠6次,還有少兒特疾額外賠120%、罕見病額外賠200%,白血病還有額外的移植金。這些保障力度確實很強,但所有的保障都得建立在誠信告知的基礎上。
我服務過的一個客戶,給孩子投保時忘了告知新生兒期的卵圓孔未閉,這個其實很常見,醫生也說沒事。后來孩子確診白血病,申請理賠時被保險公司調查,翻出出生時的病歷,差點被拒賠。最終是通過補充醫療記錄,證明這個卵圓孔未閉與白血病毫無關系,加上專業律師介入,才順利拿到理賠金和醫療金報銷。但這個過程折騰了大半年,客戶心力交瘁。
所以我的建議是,投保前一定要把健康告知做扎實。小青龍8號的健康告知問得比較細,尤其是對嬰幼兒的出生情況、發育情況、既往病史都有詢問。有拿不準的可以找我幫你把關,我見過太多因為“我覺得沒事”就隨便填的案例,最后都出問題了。
如果已經投保了才發現有遺漏,也別慌。可以申請補充告知,保險公司會根據補充的信息重新核保,可能加費、除外或者維持原狀。如果過了兩年,還有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可以保護你的權益。但具體怎么操作,這里頭門道很多,不同情況處理方式完全不一樣,不適合公開說太細。
你如果有這方面的顧慮,或者想為孩子配置小青龍8號但拿不準健康告知怎么做,可以私信我聊,我幫你看看怎么處理最穩妥。我手頭有一份高凈值客戶投保健康告知的避坑清單,里頭列了常見的容易被忽略的告知項和應對方法,你要的話我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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