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返利會有稅務風險嗎?
答:會涉及到一些稅務風險,接下來我們來看詳細的分析。
貨幣返利:《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即貨幣返利可以開具紅字發票。
實物返利: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款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增值稅應視同銷售。實物返利應當視同銷售處理。
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經銷商已經達到了相關合同條款中規定的返利條件,而企業尚未計提該項負債,惠而浦與經銷商簽訂合同時,應該有明確的返利政策,期末可以合理估計確定相關負債金額,惠而浦此次會計差錯因沒有按照規定計提銷售返利,導致收入虛增,利潤浮盈。
注意:預提返利在會計上應沖減銷售收入,但稅法上只有在實際開票時才能沖減銷項稅額。以上稅務處理各地可能會有不同,建議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采用當地的通用做法。

銷售返利怎么做賬務處理?
支付銷售返利方: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期末對于捐贈的商品進行納稅調整。
銷售返利會有稅務風險嗎?通過閱讀我們的上文內容,可以清楚知道,銷售返利可能造成收入虛增,利潤浮盈,希望這種問題企業的會計可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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