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控盤費和服務費全額抵稅如何做賬
答:根據財稅[2012]15號文規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簡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扣額為價稅合計額),相關進項稅已經認證抵扣的,應當轉出.
賬務處理:根據財稅[2012]15號的相關規定,企業發生的二項費用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而不是完全作為進項稅抵減.企業在進行增值稅申報時,二項費用也是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
一欄中填列.由此可見,二項費用抵減增值稅是一項減免稅政策.對于減免稅額,根據財會[2012]13號文的規定,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于核算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1、一般納稅人
1)購入專用設備時,
借:固定資產(價稅合計額)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
2)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遞延收益
3)計提折舊時,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同時,
借:遞延收益
貸:管理費用

4)支付技術維護費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現金
抵減增值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
小規模納稅人是否可以全額抵減
答:根據《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貫徹的意見》( 魯國稅函〔2014〕305號)文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支付的稅控設備費用和技術維護費,可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的政策規定,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稅務申報是每個會計在工作中必須掌握的事情,一個最常見的抵減就是我們納稅人購買稅控專用設備及其服務費,按規定取得合法憑證就可以全額抵減增值稅,如果當期沒有這么多增值稅,還可以結轉到下期繼續抵減,意在鼓勵納稅人使用稅控系統,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稅控盤費和服務費全額抵稅如何做賬的知識,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不妨與會計學堂專業會計老師進行交流溝通.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