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清算資產如何繳企業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
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根據上述規定,A公司取得B公司66.7%的股權的投資成本為2000萬元。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五條規定,企業全部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結清清算所得稅、以前年度欠稅等稅款,清償企業債務,按規定計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資產。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分得的剩余資產的金額,其中相當于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按該股東所占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剩余資產減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額,超過或低于股東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東的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資產應按可變現價值或實際交易價格確定計稅基礎。
因此,B公司清算時,應以全部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結清清算所得稅、以前年度欠稅等稅款,清償企業債務,按規定計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資產。

資產=實收資本+未分配利潤
資產負債表利用會計平衡原則,將合乎會計原則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交易科目分為“資產”和“負債及股東權益”兩大區塊,在經過分錄、轉帳、分類帳、試算、調整等等會計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靜態企業情況為基準,濃縮成一張報表。
其報表功用除了企業內部除錯、經營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讓所有閱讀者于最短時間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在清算財產被合理計價或變現的基礎上,它們便可以優先被用于支付清算費用。清算費用是指企業在清算過程中為進行清算工作所發生的必不可少的支出。
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訟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如清算期間企業職工工資、勞動保險以及清算期間的其他固定費用和存款利息等。因此,清算期的長短直接影響著清算費用的發生,盡可能縮短清算期是節約清算費用的重要途徑之一。
取得清算資產如何繳企業所得稅,既然是關于企業所得稅法的問題,你看看文件中有哪些關于清算資產的,搜一下關鍵詞,就能幫助到你理解它,本文僅作參考。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