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銷售房地產為什么不能開專票
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2.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3.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規定,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因此,只要該筆貨物銷售交易不屬于以上情形,就可以給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第十六條?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
第十七條?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的預收款,未開具營業稅發票的,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十八條?一般納稅人向其他個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銷售不動產開票怎么開?
一般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一般納稅人購買方銷售不動產,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其中,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選擇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交納增值稅,并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房地產企業對一般納稅人購買方銷售房地產老項目,可選擇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交納增值稅,并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年5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不動產、房地產開發企業一般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購買方銷售2016年5月1日及以后開工的新項目,則按11%的稅率計稅,并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以上就是關于一般納稅人銷售房地產為什么不能開專票的全部內容,一般納稅人向其他個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企業一定要注意哦,如果你在實際操作中遇到其他會計問題,可以咨詢本網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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