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率下調前后進項發票抵扣怎么處理
增值稅稅率降低1%后,定額進項稅、銷項稅無需調整。
增值稅稅率降低1%后,不是增值稅征收率降低1%,對小規模納稅人沒用任何影響,對于定額征收的也就沒有任何影響。所以,定額征收無需調整。
對于稅率的調整,可能會給企業履行合同帶來潛在的法律風險。這是基于增值稅固有的特性,即增值稅系價外稅,以下圖某企業17%的增值稅稅率為例,我們通??吹?a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15C994" href="http://www.job5191.cn/baike/shuiwu/zengzhishui/65/">增值稅發票中有商品的單價、數量、金額以及稅率、稅款,價稅合計即為我們出售給買方的最終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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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之前簽訂的合同,約定稅率為17%,2018年5月1日稅率調整后,應當怎么交增值稅?
答:財稅【2018】32號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所以2018年5月之前簽訂適用稅率為17%的合同,具體業務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18年5月1日之后的,要適用變更后的稅率。
實際業務執行時與合同約定不同的,以實際業務執行為準,建議簽約雙方對原合同時行適當調整。
增值稅稅率下調前后進項發票抵扣怎么處理為會計學堂整理,該問題有一定的時效性,其實具體的實務,我們能夠從有關政策中找到處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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