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發票備注欄需要填寫嗎
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發票備注欄填寫指南
稅務機關代開
1.備注欄內注明納稅人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
2.稅務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筑服務的 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在發票備注欄中自動打印' YD '字樣.
3.稅務機關為納稅人代開建筑服務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4.稅務機關為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字樣.
5.稅務機關為出售或出租不動產代開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按照核定計稅價格征稅的,"金額"欄填寫不含稅計稅價格,備注欄注明"核定計稅價格,實際成交含稅金額×××元".
6.差額征稅代開發票,通過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
政策依據
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 ) 第六條規定:納稅人按照上述規定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應當 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規定: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接受建筑安裝服務取得的增值稅發票,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否則不得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
注意: 無論是納稅人自行開具,還是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備注欄需填寫的內容都有明確規定,若沒按要求填寫則屬不合規發票不能作為抵扣憑證.
房屋發票備注欄需要填寫嗎?會計學堂小編告訴大家是需要的,如果是房屋出租的話就算是出租不動產,是需要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好了,本文就分析完了,大家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繼續咨詢我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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