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匯算清繳處理怎么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業務招待費稅務處理的扣除基數:在納稅申報時,對于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首先需要確定扣除的計算基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規定,廣告費、業務招待費、業務宣傳費等項扣除的計算基數為申報表主表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
企業申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提供證明真實發生的足夠的有效憑證或資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稅前扣除.其證明資料內容包括支出金額、商業目的、與被招待人的業務關系、招待的時間地點.

業務招待費匯算清繳怎么調整
企業在預繳稅額時,納稅所得額是以會計口徑的數據作為依據.然而,有一些數據的計算在會計口徑與稅法口徑上是存在差異的,比如業務招待費.匯算清繳就是將會計口徑的數據按照稅法口徑進行調整,即計算出稅法口徑的納稅所得額并據此計算出企業真正應該繳納的稅額.根據稅法中對于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額的相關規定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
我們將上述規定概括一下,簡單的來說,為了確定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額到底是多少,我們需要計算兩個數據:
A、會計口徑業務招待費總額*60%
B、銷售收入*0.5%
取上述A與B中的較低值作為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額,因此納稅調整額為:
納稅調整額=業務招待費總額-稅前扣除額
上文小編介紹了業務招待費匯算清繳處理怎么做.業務招待費匯算清繳是非常重要的,大家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按照上文操作,這一點一定要引起重視,在企業經營時經常遇到,大家一定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全部內容,非常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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