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分錄的補繳以前年度附加稅一般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稅前扣除原賬,一部分是暫收扣款原賬。
一、稅前扣除原賬
首先,補繳以前年度附加稅的稅前扣除原賬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應交稅費
貸方:預收稅費
2、已交稅費
借方:應交稅費
二、暫收扣款原賬
接下來,補繳以前年度附加稅的暫收扣款原賬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已收稅費
貸方:暫收稅費
2、未收稅費
借方:應收稅費
補繳以前年度附加稅后,會發(fā)生可能的補償機制,即要補交以前年度的稅費,同時本年第一次納稅也會有補償。本年第一次納稅,應繳的稅金中,如果有補償?shù)模褪菑难a繳以前年度附加稅中得到的補償。
拓展知識:
補繳以前年度附加稅一般會出現(xiàn)在確定期限內(nèi)未及時繳納附加稅款和未繳納增值稅、營業(yè)稅等消費性稅費的企業(yè)和個人中。通常情況下,補繳以前年度附加稅的期限自企業(yè)或個人被稅務機關確定的日期起三個月內(nèi)。對于補繳以前年度附加稅,企業(yè)或個人需要在納稅期限內(nèi)及時補繳相關附加稅款,以防止出現(xiàn)滯納罰款等問題,及時補繳稅款將更有利于企業(yè)或個人的稅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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