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展廳領用的產品企業所得稅上視同銷售嗎

2019-06-15 08:4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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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產品都是要靠展示的,人們知道,了解才會購買。所以才會有廣交會和上交會,這一個位置的很貴,對于會計來說,更要為企業節省一點,企業展廳領用的產品企業所得稅上視同銷售嗎。下面還是隨會計學堂小編了解一下吧。

企業展廳領用的產品企業所得稅上視同銷售嗎

企業展廳領用的產品具企業所得稅上視同銷售。國稅函〔2008〕828號: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展廳領用產品所有權未發生轉移,不視同銷售。

企業展廳領用的產品企業所得稅上視同銷售嗎

不視同銷售當做銷售行為來處理的有哪些?

按照稅法的規定,自產、委托加工或外購的產品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不屬于視同銷售,而是銷售行為,對于這兩項業務會計上也是要確認收入的。

⑴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借: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銀行存款等(或借方)

⑵用于債務重組:

借:應付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銷項稅: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企業展廳領用的產品企業所得稅上視同銷售嗎,小編曾在往期的內容中不止一次的提過,作為一名企業的財會人員一定要對本企業、本企業所在行業的財稅政策、法規有一個全面的了解。會計學堂,財會知識的充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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