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他媽受夠了那些滿嘴跑火車的同行!前兩天還有個讀者拿著微信聊天記錄來罵我,說業務員拍著胸脯講“乙肝病毒攜帶沒事,我們眾民保不限制,你只要沒發作過肝炎就能保”,結果他一翻條款,智能核保都沒有!無!啥意思?就是如果你不符合健康告知第一條“被保險人目前或曾經患有以下疾病:病毒性肝炎、肝臟占位性病變”那個勾選項,系統直接就不讓你進下一步,那個業務員讓他直接選“否”就買了!我看了差點把手機摔了 這就是禍害人!今天我就當著所有人的面,把眾安在線財險的這款《眾民保·重疾險》的銷售話術扒個精光,專門針對乙肝病毒攜帶的朋友,把核保和理賠里最容易掉進去的三個大坑講明白 別跟我扯什么“確診即賠”,那都是騙外行的!

咱們先來看這東西到底保了個啥 眾民保·重疾險,承保公司是眾安在線財險,記住它是財險公司出的,和傳統壽險公司那種長期重疾險壓根不是一個物種 這是一年期重疾,無職業限制,多人投保享優惠,表面看著挺美 核心保障:重疾賠1次,100%基礎保額,包含了160種病;輕癥賠1次,30%基礎保額,包含60種病 看到沒?中癥直接缺失!一分錢不賠!市面上正經的長期重疾險,輕中重三層架構是標配,中癥能賠到50%到60%保額,它這兒直接腰斬,你知道這意味著什么嗎?就意味著那些不夠重度但絕不是小毛病的病,比如一側肺葉切除、中度腸道疾病并發癥,在別的產品里能拿中癥理賠,在這兒要么夠不上重疾標準直接不賠,要么你算命好夠上輕癥拿個30%!這哪是保障,這是篩子!
我當年還在保險公司做內勤培訓時就最煩部門里頭編話術的家伙,有一次他們讓我去講新產品,我講到一半直接把培訓材料摔桌上,說你們這不是教人賣保險,是在教人給自己埋雷 今天我對這個眾民保的態度一模一樣
接著看圖,其他保障里有三個附加項:重大疾病特定功能損傷額外再賠100%保額,重疾二次賠和癌癥二次賠,都要求間隔180天新發、復發或轉移 看著挺唬人對吧?但記住,所有二次賠的先決條件是你第一次重疾必須活著拿到錢,并且還得熬過180天 而惡性腫瘤二次賠里,條款里“新發、復發、轉移”這幾個字,你有沒有想過持續狀態的腫瘤它賠不賠?很多扯皮就發生在這里!我見過有人肝癌帶病生存一直在吃靶向藥,沒新發沒轉移,申請二次賠遭拒,因為條款寫的是必須間隔180天后再次確診,原有病灶的持續治療根本不符合定義 你覺得到時候業務員能幫你跟保司撕?

再看投保規則圖,28天到70歲都能投,不限職業,看起來簡直救世主 等待期90天也正常 但最致命的就是智能核保那欄寫著“無”!我看到這個“無”字,職業病立馬就犯了 一個沒有任何智能核保功能的一年期重疾險,你讓那些有體況的人怎么辦?尤其我們標題里說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健康告知第一條、第六條直接把路堵死 如果你如實勾選“是”項里有肝臟疾病、肝炎、攜帶者等描述,連下一步核保的機會都沒有,直接買不了 那些忽悠你買的業務員,十有八九是讓你在“肝臟疾病、肝炎攜帶”那條上勾“否”,先讓保單生效再說 這不叫投保,這叫詐騙!騙的不是保險公司,到時候保險公司一調查門診記錄、體檢記錄看到乙肝小三陽、大三陽,理直氣壯拒賠,最終受害的是花錢買紙的你
我們現在就來深挖第一個關鍵問題:乙肝病毒攜帶者到底能不能憑自己的真實情況順利投保這款眾民保?答案殘酷極了——如果你有近兩年內任何門診拿藥記錄、體檢報告顯示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無論小三陽大三陽,只要健康告知里問你“目前或曾經患有病毒性肝炎、肝炎病毒攜帶”,你必須答是 而這個產品沒有智能核保通道,一旦答是,購買流程終止 如果你被業務員誘導直接隱瞞勾否,那我告訴你,從合同生效那一刻起,你未來因為肝臟出險的任何重疾或輕癥,都懸著一把達摩克里斯之劍 條款里不保什么第11、12條寫得清清楚楚:首次投保前已罹患特定既往癥導致的確診,不賠!因同一疾病原因在投保后確診重大疾病的不賠!你的乙肝攜帶就是那顆雷
說到理賠,我就忍不住要講我親歷的第一個狗血案例,太經典了 2021年秋天,我前公司的客戶老趙,四十出頭,他老婆在我們一個代理人那兒買了份一年期重疾,當初也是乙肝攜帶沒告知 偏偏就這么寸,2022年8月,老趙覺得右上腹隱痛,去醫院一查肝臟超聲和AFP,高度懷疑肝癌,最后穿刺確診了肝細胞癌 他家人拿著保單去索賠,保司直接啟動調查,很快調出了老趙五年前在傳染病醫院的乙肝攜帶就診記錄,并且有肝功能異常和病毒DNA陽性的記錄 理賠通知書下來,兩個字:拒賠 依據就是未如實告知健康狀況,且本次出險疾病與未告知的乙肝病史存在直接因果關系 他老婆來我工位前哭,說當時業務員講一年期的管得不嚴,沒記錄就沒事 我除了嘆氣沒話說 最后怎么鬧的?他們找媒體曝光、去公司樓下拉橫幅,結果呢?保司只同意通融退還所交保費,拒賠癌癥理賠金一分沒少 那個業務員?早離職跑沒影了 這就是隱瞞乙肝攜帶買這種強健告產品的下場
第二個關鍵問題更扎心:即便你肝功能正常只是攜帶者,投保時也如實告知并且僥幸通過了(雖然這產品沒通道),將來因為肝臟出險,條款里哪些病種實際根本賠不到?你自己翻看眾民保重疾病種列表,從第1條惡性腫瘤重度到后面跟肝臟強相關的條目:第2條急性重癥肝炎或亞急性重癥肝炎、第5條嚴重自身免疫性肝炎、第63條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第68條嚴重慢性肝衰竭等 但仔細觀察,每個疾病理賠標準都卡得極其嚴苛 比如嚴重慢性肝衰竭,必須同時滿足持續性黃疸、肝性腦病、腹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四個條件 你一個乙肝攜帶者,如果因為纖維化進展到肝硬化失代償,但沒出現肝性腦病,對不起,不達標,拒賠 這就是為什么那么多乙肝患者臨終前都沒拿到那筆救命錢
再講第二個真實慘案,這事不是肝臟,但邏輯一模一樣,是關于急性心梗沒達到理賠標準 去年,我認識的一個成都的讀者小劉,他父親在2023年1月凌晨突發劇烈胸痛,緊急送醫,心電圖顯示急性廣泛前壁ST段抬高,肌鈣蛋白最高值到了0.8,醫生當即診斷急性心肌梗死并做了急診支架 按說這么典型的發病總能賠吧?結果拿著保單身故傷殘和重疾條款去申請,保司理賠部調取完整住院病歷后,給出了一個讓家屬崩潰的結論:被保人急性心梗未達合同約定嚴重標準 為什么?條款里嚴重較重急性心肌梗死,必須滿足肌鈣蛋白升高至少一次達到正常值上限的15倍以上,并且伴有左心室射血分數降低低于50%等影像學證據 小劉的父親肌鈣蛋白基準是0.04,0.8是20倍,看似夠了,但他父親發病后射血分數剛好卡在52%,且暫時沒有心衰癥狀,理賠部揪著這點不放,說射血分數未低于50%,不予賠付重疾保險金 家屬差點氣瘋,醫生的診斷和手術記錄都寫著急性心梗,怎么到了保險公司嘴里就變成輕癥都算不上?最后這場糾紛拖了九個月,直到家屬請了律師并提交中國醫師協會的心梗診斷指南,才勉強協商賠付了輕癥30%保額,距離他們原本指望的30萬重疾賠款差了十萬八千里 這個故事告訴所有想買眾民保這類一年期重疾的乙肝攜帶者,你們覺得肝臟發病就一定賠?條款里的醫學定義能把一個病人的現實病情活活卡死

現在說第三個關鍵問題,也是最容易被忽視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即便肝沒事,得了其他重疾,之前未告知的攜帶史會成拒賠借口嗎?答案是會,而且非常惡心 眾民保不保條款第12條采用了極其霸王的一句:“被保險人在首次投保前已罹患疾病,在投保后因同一疾病原因或同次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罹患約定的重大疾病,不賠 ”這個“同一疾病原因”就像個框,什么都能往里裝 假如你隱瞞了乙肝攜帶,幾年后偏偏確診了胰腺癌,從一般醫學上兩種病沒聯系,但保險公司的調查員可能會翻遍你歷次體檢,查到你有過肝功能異常,再關聯到你投保時未告知“肝臟疾病”這一事實,以“未如實告知”為由影響合同整體效力 在實踐中,雖然不能直接以胰腺癌由乙肝引起拒賠,但他們會先主張解除合同,因為你違反最大誠信原則 合同一旦被解除,你哭都找不著調
好,說到這,我順帶稍微提一句另一款長期重疾產品,省得你們罵我只破不立 但這不是對比眾民保,只是給想正經規劃的人一個參照 人保壽險的i無憂3.0,一款重疾險,保125種重疾,賠1次100%保額;20種中癥賠60%保額,不分組賠3次;40種輕癥賠30%保額,賠5次 條件遠比眾民保正常 但它的坑藏得也深,就是我當年差點掉進去的:原位癌,條款明確要求必須接受了切除手術才能啟動理賠程序,如果你只是病理檢查出宮頸CIN3級,醫生建議錐切,但沒動刀之前你想先報案,對不起,不認!另一個是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它只保到70周歲,意思是如果你71歲確診癡呆,哪怕確診到重度需要護理,一毛錢拿不到 這恰恰又是我最最惡心的一點——我姥爺就是75歲嚴重的阿茨海默,我太知道那滋味了 這產品就適合體況相對干凈、想在七十歲前把基礎保障做厚、且不差保費的人,如果你年紀偏大或已有慢性病史,別碰
說了這么多,回到文章標題的核心,眾民保·重疾險核保對于乙肝病毒攜帶者就三點大白話:第一,如實告知直接買不了,勾否就是埋雷;第二,即便僥幸進去,肝臟相關病種理賠標準能剝你一層皮;第三,只要未告知,任何其他重疾出險都有被解約拒賠的風險 別聽信任何人包括我現在的文字去鉆空子,風險是你自己背
買保險買的是一紙合同,不是銷售人員的那張嘴 乙肝攜帶的老鐵,離那些沒有智能核保步驟、讓你閉眼點否的一年期產品遠一點,這是保命錢,不是打水漂的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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