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辦公室是租個人的,但是有抵押情況,房主是高某,抵押給張某了,有不動產登記證明,高某抵押給張某十年,屬于一般抵押,房屋租賃合同我們是跟張某簽的,房租可以轉給張某嗎?
答: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
案例分析2021年6月,趙某以106萬的價格從盛鼎房地產公司購買商品房一套,趙某首付56萬,剩余50萬以自有另外一套房產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了貸款。8月初盛鼎房地產公司向趙某交付了該房屋,但未辦理房產證,8月底趙某一家搬入新家入住。2022年9月,盛鼎房地產公司又將該房屋以120萬的價格出售給安某,安某當即交清了所有房款,且盛鼎公司配合安某辦理了房屋登記,取得了不動產權證書。 趙某在與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時簽訂的抵押合同應該具備哪些條款?
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可以參考一下,一般條款包括以下方面。 (1)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4)擔保的范圍。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2023年2月2日,張某將自己所有的房屋出租給李某,雙方簽訂了書面租賃合同,租期1年。下列情形下,李某不能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有( )。
答: 您好,解答如下 選擇A 選項A: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故該選項正確; (2)選項B: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該選項錯誤; (3)選項C: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故該選項錯誤; (4)選項D: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15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不再享有優先購買權,故該選項錯誤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惜沫& 追問
2022-07-14 14:49
樸老師 解答
2022-07-14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