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個問題幫我解答下 問
按你現在的操作: 農民工和你的勞務公司簽勞動合同、受你管理,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你作為扣繳義務人申報。 若是包工頭 / 個體形式承接勞務、按項目結算,由對方按經營所得申報個稅。 掛靠公司不申報,你開了票就必須履行扣繳義務,不能漏報。 答
老師我們用的億企代賬軟件,您看我們出納賬戶的余 問
直接改出納余額 = 會計余額,再補平流水即可 打開【出納管理】→【銀行賬戶】 把出納賬戶余額,手動改成和會計科目余額一模一樣 核對:銀行對賬單、會計賬、出納賬三方一致 差異部分:補做銀行流水憑證,或刪除多余出納記錄,做到賬賬相符 答
職工福利費需要納稅調增,在匯算清繳的哪一個表調 問
您好,在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里面調整 答
老師A105050匯算職工薪酬,實際發生額包含2026年1 問
包含1月份支付的12月的工資都 答
公司24年收到一筆財政補貼款100W,當年作為裝修預 問
你好,正在回復題目 答


老師,假如年終獎是在2026年1月發放,1月是申報2025年12月的個稅,這個年終獎是在12月申報還是在1月申報呢?
答: 您好,和個稅一樣,選在12月申報
2025年12月計提年終獎,假設2026年1月10日發放給大家,是2026年1月15日申報還是2026年2月15日申報個稅呢,如果我1月15日和工資一起申報在2025年12期的個稅中,有問題嗎?
答: 按規定必須是在發放的次月申報,不能1月發放1月申報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咨詢一下2025年度 年終獎申報 的問題,就是2026年1月發放2025年度的年終獎,那這種情況可以在2025年12月份計提年終獎,然后在2026年的2月份申報(所屬期為2026年1月份),這樣操作正確嗎?
答: 做賬沒問題,個稅要算25年的年終獎就要在12月發放,1月申報才算是25年的,2月申報就是26年的了
問題:年終獎個稅申報時間問題,2021年的年終獎金計提在2021年12月,發放在2022年1月,那這個個稅申報期應該申報在2021年12月還是2022年1月呢?
1月份會發12月的工資以及24年一半的年終獎,那么在申報所屬期為12月的個稅里面,我需要填報25年1月發放的年終獎嗎?還是說在所屬期1月去申報24年一半的年終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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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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