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個問題幫我解答下 問
按你現在的操作: 農民工和你的勞務公司簽勞動合同、受你管理,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你作為扣繳義務人申報。 若是包工頭 / 個體形式承接勞務、按項目結算,由對方按經營所得申報個稅。 掛靠公司不申報,你開了票就必須履行扣繳義務,不能漏報。 答
老師我們用的億企代賬軟件,您看我們出納賬戶的余 問
直接改出納余額 = 會計余額,再補平流水即可 打開【出納管理】→【銀行賬戶】 把出納賬戶余額,手動改成和會計科目余額一模一樣 核對:銀行對賬單、會計賬、出納賬三方一致 差異部分:補做銀行流水憑證,或刪除多余出納記錄,做到賬賬相符 答
職工福利費需要納稅調增,在匯算清繳的哪一個表調 問
您好,在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里面調整 答
老師A105050匯算職工薪酬,實際發生額包含2026年1 問
包含1月份支付的12月的工資都 答
公司24年收到一筆財政補貼款100W,當年作為裝修預 問
你好,正在回復題目 答


請老師幫忙解答一下,我對這里有些不太理解。公示催告屆滿后,除權判決以前是那一段時間呢?公示催告屆滿后,所有票據都過了付款期限了,持票人失去了除出票人意外的追索權,這張票據還有票據權利嗎?這種付款人可以拒絕付款的票據,難道還可以背書轉讓嗎?公示催告屆滿多久無人申報,法院做出除權判決?
答: 你好,《民事訴訟法》規定:“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從該規定可以看出在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絕對無效,即使背書連續,持票人也不能因善意取得而取得票據權利。在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后至法院除權判決前這段期間,票據貼現的行為根據上述規定,在此間期間票據權利主體己確定,因票據貼現而取得票據權利的,法律確定了其作為合法權利人的地位;對于公示催告期間屆滿至法院作出除權判決之前的票據進行貼現,應慎重考慮。在司法實踐中,有的承兌人為了擺脫付款責任,往往與出票人串通申請公示催告以圖擺脫票據債務。結合具體業務操作中,可將貼現票據是否處于公示催告期間列為向票據簽發行進行票據查詢的必備要素,并調查承兌人的資信情況,安排專人查閱有關公示催告的內容。如果貼現后得知出票人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應及時以持票人的身份申報權利,阻止除權判決的做出。
問某某提示付款時銀行有權拒絕付款的是哪個選項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起10天,那出票日期是2024年12月14日,為什么答案選的是2024年12月14日
答: 同學,你好 有具體題目嗎?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在票據這一節,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是一回事?如果不是,有什么不同?
答: 你好,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規定的期間內向票據債務人提示付款;若超過規定期限,則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只能向承兌人或出票人行使權利。提示付款期限都是票據法中明確規定的。 付款期限,指的就是票據上所記載的付款的期限。 簡單的說,付款期是確定匯票到期的期間,提示付款期是持票人可以拿錢的期間。比如,一張商業匯票(出票后定期付款)付款期是6個月,出票日期是1月1日,那么該匯票的到期日就是6個月之后(這里就是付款期),也就是到期日是7月1日,提示付款的日期是到期日期10日內,也就是提示付款期是7月1日—7月11日(這里就是提示付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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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65u郭曉旭 追問
2022-01-14 10:24
pbr65u郭曉旭 追問
2022-01-14 10:24
pbr65u郭曉旭 追問
2022-01-14 10:26
楊揚老師 解答
2022-01-14 10:34
楊揚老師 解答
2022-01-14 10:38
pbr65u郭曉旭 追問
2022-01-14 11:32
楊揚老師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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