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個問題幫我解答下 問
按你現在的操作: 農民工和你的勞務公司簽勞動合同、受你管理,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你作為扣繳義務人申報。 若是包工頭 / 個體形式承接勞務、按項目結算,由對方按經營所得申報個稅。 掛靠公司不申報,你開了票就必須履行扣繳義務,不能漏報。 答
老師我們用的億企代賬軟件,您看我們出納賬戶的余 問
直接改出納余額 = 會計余額,再補平流水即可 打開【出納管理】→【銀行賬戶】 把出納賬戶余額,手動改成和會計科目余額一模一樣 核對:銀行對賬單、會計賬、出納賬三方一致 差異部分:補做銀行流水憑證,或刪除多余出納記錄,做到賬賬相符 答
職工福利費需要納稅調增,在匯算清繳的哪一個表調 問
您好,在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里面調整 答
老師A105050匯算職工薪酬,實際發生額包含2026年1 問
包含1月份支付的12月的工資都 答
公司24年收到一筆財政補貼款100W,當年作為裝修預 問
你好,正在回復題目 答


老師您好,一般納稅人購買產業園里的辦公樓(工業用地)需要繳納房產,時間應按照交付使用通知單的日期,日期這部分,稅務局系統里用什么形式考核該項內容,可否有節稅的方法,入住通知的時間我能不能研究往后一些,在房產證之前一點是時間,會有哪些稅務核查的風險存在嗎?請老師悉心指點一下
答: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
老師您好,一般納稅人購買辦公樓(工業用地)需要繳納房產,按照交付使用通知單的日期,這部分,稅務局系統里用什么形式考核該項內容,可否有節稅的方法,入住通知的時間能不能研究往后一些在房產證之前一點是時間,會有那些稅務核查的風險存在嗎?請老師指點一下
答: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這里“建成”的概念應理解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結轉為“固定資產”科目,或者實際投入使用。 2.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所謂“驗收手續”,應當是房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手續,也就是常說的“質檢站”。 3.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臨時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結束以后,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者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當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企業停產后對原有的房產閑置不用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征免。企業撤銷后,對原有的房產閑置不用的,可暫不征收房產稅。對撤銷后,如果這些房產轉給其他征稅單位使用的,應從使用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5.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建的房屋,在辦理驗收手續前或未出售前出租的,自簽訂出租合同支付租金時間或實際取得租金之日起發生房產稅納稅義務;出借的,自出借之次月起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均有相關規定。 6.根據國稅發〔2003〕89號文件規定,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判定“交付使用”或者“權屬轉移”或者取得“權屬證書”,成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焦點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我們去年9月份升一般納稅人,去年4個月沒有享受加計抵減,今年稅局老師通知讓在本月加計抵減加上去年的抵減額度,讓在出個情況說明,這個情況說明我要怎么寫。
答: 學員你好,就是xx稅務局,寫清楚你們當時什么原因沒加計抵減,然后金額多少,申請在本期抵減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胡蘿卜 追問
2022-05-25 11:13
樸老師 解答
2022-05-25 11:28
胡蘿卜 追問
2022-05-25 11:38
樸老師 解答
2022-05-25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