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個問題幫我解答下 問
按你現在的操作: 農民工和你的勞務公司簽勞動合同、受你管理,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你作為扣繳義務人申報。 若是包工頭 / 個體形式承接勞務、按項目結算,由對方按經營所得申報個稅。 掛靠公司不申報,你開了票就必須履行扣繳義務,不能漏報。 答
老師我們用的億企代賬軟件,您看我們出納賬戶的余 問
直接改出納余額 = 會計余額,再補平流水即可 打開【出納管理】→【銀行賬戶】 把出納賬戶余額,手動改成和會計科目余額一模一樣 核對:銀行對賬單、會計賬、出納賬三方一致 差異部分:補做銀行流水憑證,或刪除多余出納記錄,做到賬賬相符 答
職工福利費需要納稅調增,在匯算清繳的哪一個表調 問
您好,在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里面調整 答
老師A105050匯算職工薪酬,實際發生額包含2026年1 問
包含1月份支付的12月的工資都 答
公司24年收到一筆財政補貼款100W,當年作為裝修預 問
你好,正在回復題目 答


?加計抵減政策銷售計算期間如何算
答: 加計抵減政策銷售計算期間一般會涉及免稅額度、稅率、減免優惠、內外貿差價格等等。所以,在進行相關計算時,要考慮到這些因素并綜合考慮。 首先,應該把進行計算的產品具體分類,看清楚它是屬于哪個稅率和免稅額度,這是對各項政策的具體解讀的第一步;其次,在計算抵減的基礎上,要計算實際減免的金額,一般要考慮是否可以應用跨期發票、一次性發票等政策;再次,要根據銷售地與發貨地來檢查是否有內外貿差價格,以及具體的市場調整政策,如果有,也要計算減免金額。 最后,計算出最終的加計抵減銷售額,一般都會把最終的加計抵減計算結果作為決策分析的依據,以便為業務決策提供參考。 例如,公司A銷售的產品屬于7%的稅率,綜合計算減免的情況下,銷售總金額為10萬元,則總加計抵減銷售額為9.7萬元,需要支付的稅費金額就計算出來了。
我公司正常經營,適用加計抵減政策聲明表里,銷售額占比計算期是哪個時間段?
答: 您好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加計抵減政策要每年填寫一次嗎,去年一直在使用,現在提示要填寫加計抵減聲明。銷售額占比計算期起止時間是要填寫去年2021.01-2021.12嗎
答: 對的是的,每年都要填寫一次的。 你們是幾月份轉的一般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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