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個問題幫我解答下 問
按你現在的操作: 農民工和你的勞務公司簽勞動合同、受你管理,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你作為扣繳義務人申報。 若是包工頭 / 個體形式承接勞務、按項目結算,由對方按經營所得申報個稅。 掛靠公司不申報,你開了票就必須履行扣繳義務,不能漏報。 答
老師我們用的億企代賬軟件,您看我們出納賬戶的余 問
直接改出納余額 = 會計余額,再補平流水即可 打開【出納管理】→【銀行賬戶】 把出納賬戶余額,手動改成和會計科目余額一模一樣 核對:銀行對賬單、會計賬、出納賬三方一致 差異部分:補做銀行流水憑證,或刪除多余出納記錄,做到賬賬相符 答
職工福利費需要納稅調增,在匯算清繳的哪一個表調 問
您好,在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里面調整 答
老師A105050匯算職工薪酬,實際發生額包含2026年1 問
包含1月份支付的12月的工資都 答
公司24年收到一筆財政補貼款100W,當年作為裝修預 問
你好,正在回復題目 答


老師晚上好,請問申請存量留抵和增量留抵的時間有什么規定嗎?如果2019年3月31號的期末留抵有3萬,2022年3月31號的期末留抵有2萬,(2-3=-1萬),像這樣如果當前的留抵小于2019年3月31日留抵時我是不是可以先申請存量留抵退稅,如果反之就可以申請增量留抵退稅
答: 可以的,存量留抵和增量留抵的時間規定是通過下列條件來判斷的:如果財務報表確認,當前的留抵小于2019年3月31日的留抵,也就是本次申報金額小于申報時期前一個報表期期末留抵,那么就是申請存量留抵退稅;如果本次申報金額大于申報期前一個報表期期末留抵,那么就可以申請增量留抵退稅。比如說,2019年3月31號的期末留抵有3萬,2022年3月31號的期末留抵有2萬,(2-3=-1萬),那么就可以先申請存量留抵退稅。而如果當前的留抵大于2019年3月31日留抵,那么就可以申請增量留抵退稅。
某微型企業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為100萬元,2022年4月申請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時,如果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120萬元,該納稅人的存量留抵稅額為100萬元;如果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80萬元,該納稅人的存量留抵稅額為80萬元。該納稅人在4月份獲得存量留抵退稅后,將再無存量留抵稅額。這個例題中,如果存量留抵退稅額為80萬元時,申請了存量留抵退稅,那80萬小于100萬,剩余的20萬元能在下期申請存量留抵退稅嗎?
答: 你好同學,80萬小于100萬,已經退了留抵稅額,下期沒有了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舉例:某納稅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為100萬元,2020年已經退過一次增量留底退稅80萬現在到了2022年3月期末留抵有130萬,請問在4月申請增量留抵退稅是多少?
答: 在4月申請增量留抵退稅是130-100=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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