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個問題幫我解答下 問
按你現(xiàn)在的操作: 農(nóng)民工和你的勞務公司簽勞動合同、受你管理,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你作為扣繳義務人申報。 若是包工頭 / 個體形式承接勞務、按項目結算,由對方按經(jīng)營所得申報個稅。 掛靠公司不申報,你開了票就必須履行扣繳義務,不能漏報。 答
老師我們用的億企代賬軟件,您看我們出納賬戶的余 問
直接改出納余額 = 會計余額,再補平流水即可 打開【出納管理】→【銀行賬戶】 把出納賬戶余額,手動改成和會計科目余額一模一樣 核對:銀行對賬單、會計賬、出納賬三方一致 差異部分:補做銀行流水憑證,或刪除多余出納記錄,做到賬賬相符 答
職工福利費需要納稅調增,在匯算清繳的哪一個表調 問
您好,在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里面調整 答
老師A105050匯算職工薪酬,實際發(fā)生額包含2026年1 問
包含1月份支付的12月的工資都 答
公司24年收到一筆財政補貼款100W,當年作為裝修預 問
你好,正在回復題目 答


繳納個稅時填寫的任職受雇日期填寫的是試用期合同的還是勞動合同的。?
答: 繳納個稅時填寫的任職受雇日期填寫應該填寫勞動合同簽訂的日期,而不是試用期合同簽訂的日期,因為試用期合同不代表實際的工作關系,無法確定任職受雇的日期,所以無法計算個人所得稅。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發(fā)生跨年度的受雇關系,那么應填寫該年度的受雇日期,而不是在跨年度的情況下填寫起始的受雇日期。
異地預繳個人所得稅申報任職受雇從業(yè)日期是填合同開始日期嗎
答: 同學你好 對的 是合同開始日期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個稅申報系統(tǒng)員工任職受雇日期是按職工實際入職日期填寫還是按個稅所屬日期填寫
答: 同學你好,1月報12月的,如果是12月來的就寫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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