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個問題幫我解答下 問
按你現在的操作: 農民工和你的勞務公司簽勞動合同、受你管理,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你作為扣繳義務人申報。 若是包工頭 / 個體形式承接勞務、按項目結算,由對方按經營所得申報個稅。 掛靠公司不申報,你開了票就必須履行扣繳義務,不能漏報。 答
老師我們用的億企代賬軟件,您看我們出納賬戶的余 問
直接改出納余額 = 會計余額,再補平流水即可 打開【出納管理】→【銀行賬戶】 把出納賬戶余額,手動改成和會計科目余額一模一樣 核對:銀行對賬單、會計賬、出納賬三方一致 差異部分:補做銀行流水憑證,或刪除多余出納記錄,做到賬賬相符 答
職工福利費需要納稅調增,在匯算清繳的哪一個表調 問
您好,在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里面調整 答
老師A105050匯算職工薪酬,實際發生額包含2026年1 問
包含1月份支付的12月的工資都 答
公司24年收到一筆財政補貼款100W,當年作為裝修預 問
你好,正在回復題目 答


甲企業向乙銀行借款100萬元,丙企業和丁企業在甲企業與乙銀行的借款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約定按照連帶保證責任承擔保證責任;丙企業與丁企業事后約定,甲企業不能清償借款時,丙企業和丁企業平均承擔保證責任。甲企業的借款到期但無力清償,乙銀行遂向丙企業主張保證責任,要求其償還100萬元的債務,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相關規定,下列各項中,不正確的是哪一項?( )。
答: 同學,你好,這個題應該選擇A,(1)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本題中,丙企業與丁企業之間的約定屬于雙方的內部約定,對債權人乙銀行沒有約束力,二者承擔的是連帶共同保證。因此,乙銀行有權向丙銀行或丁銀行請求償還100萬元債務。(2)選項CD正確:根據規定,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保證人之間的約定或平均份額追償。本題中,丙企業承擔了全部的保證責任后,有權向甲企業追償100萬元,如果向甲企業追償未果,也有權根據其與丁企業內部約定的份額向丁企業追償50萬元。
4.甲為乙的債務人, 丙為該債務的保證人, 丁以其自有房屋為該債務提供抵押擔保。各方未就丙、丁擔 保責任的承擔順序作出約定。現甲不履行到期債務, 乙欲向丙、丁主張承擔擔保責任。根據合同法律制度 的規定,下列關于乙主張擔保責任承擔順序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乙應當先向丙主張,未能實現部分再向丁主張B.乙應當先向丁主張,未能實現部分再向丙主張C.乙可以依其選擇向丙或丁主張,無順序限制D.乙應當向丙、丁同時主張
答: 您好,選C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 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 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 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 償。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甲、乙出資設立某普通合伙企業,其中甲出資40萬元、乙出資60萬元。現該合伙企業欠丙120萬元,甲因個人原因欠丁40萬元。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在合伙協議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下列關于債務清償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23年憶) A.丁可以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B.甲、乙對丙的債務承擔按份責任 C.丙不可以向甲直接請求債權 D.丁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答: C (1)選項AD:對丁的債務,屬于合伙人甲的個人債務,債權人丁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甲的財產份額,但無權要求自行接管,也無權要求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2)選項BC:對丙的債務,屬于合伙企業債務,普通合伙人甲、乙對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謂無限連帶責任,應當先以合伙企業財產清償(因此,丙無權直接要求甲清償,選項C正確),對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而非按份責任,選項B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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