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個問題幫我解答下 問
按你現在的操作: 農民工和你的勞務公司簽勞動合同、受你管理,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你作為扣繳義務人申報。 若是包工頭 / 個體形式承接勞務、按項目結算,由對方按經營所得申報個稅。 掛靠公司不申報,你開了票就必須履行扣繳義務,不能漏報。 答
老師我們用的億企代賬軟件,您看我們出納賬戶的余 問
直接改出納余額 = 會計余額,再補平流水即可 打開【出納管理】→【銀行賬戶】 把出納賬戶余額,手動改成和會計科目余額一模一樣 核對:銀行對賬單、會計賬、出納賬三方一致 差異部分:補做銀行流水憑證,或刪除多余出納記錄,做到賬賬相符 答
職工福利費需要納稅調增,在匯算清繳的哪一個表調 問
您好,在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里面調整 答
老師A105050匯算職工薪酬,實際發生額包含2026年1 問
包含1月份支付的12月的工資都 答
公司24年收到一筆財政補貼款100W,當年作為裝修預 問
你好,正在回復題目 答


普通合伙人未經有限合伙人同意私自轉讓財產份額給第三方人且未重新簽訂合伙協議的行為合法嗎?為什么?
答: 同學你好 根據我國《合伙企業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這意味著,如果普通合伙人想要轉讓其財產份額給第三方人,必須得到所有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包括有限合伙人的同意。如果普通合伙人未經有限合伙人同意就私自進行了轉讓,那么這一行為違反了《合伙企業法》的規定。 此外,重新簽訂合伙協議也是合伙關系中的重要環節。如果合伙人之間的財產份額發生了變化,那么理論上應當重新簽訂或修改合伙協議,以反映這種變化。然而,這并不意味著未重新簽訂合伙協議的行為就一定不合法,而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評估其合法性和效力。但即使重新簽訂協議,如果轉讓行為本身違反了《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那么即使有新協議,該轉讓行為仍然是不合法的。
一個合伙人有多個住所,在合伙協議里怎么填?
答: 您好,填寫常住的住所即可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您好,CPA經濟法的問題,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請問老師,如果合伙協議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有限合伙人對外轉讓所持合伙企業財產份額,有什么規定,謝謝您
答: 關于合伙協議中的財產份額轉讓,題主問的是有限合伙人的財產份額轉讓,且合伙協議沒有特殊約定的,那么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有兩種情形,一是合伙企業內部轉讓的,沒有特別限制,雙方簽署轉讓協議,辦理變更即可;二是轉讓給外部的,那應該根據第73條的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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